焚燒法是高溫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綜合過程。通過焚燒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險廢物氧化分解,達到減少容積,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副產品的目的。的焚燒過程比較復雜。由于危險廢物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比較復雜,對于同一批危險廢物,其組成、熱值、形狀和燃燒狀態(tài)都會隨著時間與燃燒區(qū)域的不同而有較大的變化,同時燃燒后所產生的廢氣組成和廢渣性質也會隨之改變。因此,危險廢物的焚燒設備必須適應性強,操作彈性大,并有在一定程度上自動調節(jié)操作參數(shù)的能力。
根據(jù)含油廢水在水中的形態(tài),可以分為浮油、分散油、乳化油和溶解油。浮油的粒徑較大,一般大于100μΜ,占總油量的70%~80%。分散油的粒徑在100~10μΜ,在兩小時內難以浮上水面的油珠,懸浮于水中。乳化油的油滴粒徑小于10μΜ,油滴之間難以合并,長期保持穩(wěn)定,難以分離。溶解油以化學形式溶解于水中,粒徑在0.1μΜ以下,甚至可以小到幾納米,很難分離。
乳化液廢水處理破乳方法有化學破乳、藥劑電解、活性炭吸附或超濾(或反滲透)、鹽析法、凝聚法、酸化法、復合法等。一般切削液處置處理廠家常用的采用鹽析凝聚混合法,水質凈化去除表面活性劑等物質,優(yōu)質切削液處置處理在乳化液中加入電解質,電解質的離子在乳化液中發(fā)生強烈的水化作用即爭水作用,使乳化液中的自由水分子減少了,對油珠產生脫水作用,從而破壞了乳化液油珠的水化層,中和了油珠的電性,破壞了它的雙電層結構,因而油珠失去了穩(wěn)定性,產生凝聚現(xiàn)象(電解質一般分為二、三價的鈣、鎂、鋁等鹽類)。
人們對危險廢物的危害認識不足,且對其治理水平也遠遠落后于對廢水、廢氣的治理。控制危險廢物對環(huán)境和人類健康的危害,已成為當今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一個重大環(huán)境問題。常采用將經過上浮處理的部分廢水(30~50%)加壓回流進入未經加壓上浮處理的廢水中實現(xiàn)上浮的方法。其優(yōu)點是加壓廢水量小,可減少電耗,同時可以防止未處理的廢水中油品在加壓溶氣時進一步乳化。真空上浮法是使廢水中的氣泡在減壓(真空)條件下逸出的。
1、建立專用的危險廢物的儲存設施或專用儲存區(qū)域,做到危險廢物 分類收集、分區(qū)存放,并設置危險廢物標識。2、各單位將產生的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到指定的位置, 嚴禁亂存亂放。3、各單位將收集的定期交供應處廢舊物資室,同時作好交接記錄。4、供應處廢舊物資室必須建立危險廢物儲存臺賬,如實記錄危險廢 物儲存及處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