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工業(yè)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工業(y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逐年增加,這類廢物具有毒害性、爆炸性、腐蝕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害,若不進行合理的處理處置,將會危害到人類環(huán)境的健康。因此,對含油廢水處置處理技術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要求展開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的產污情況及環(huán)境影響分析焚燒技術可處置固態(tài)、液態(tài)和氣態(tài)等形態(tài)的危險廢物,主要適用于處置有機成分多、熱值高的危險廢物,但不適宜處置含汞廢物,爆炸性廢物須經預處理后方可采用焚燒技術進行處置。非焚燒處置技術應根據非焚燒不同處置技術的技術特點和被處置廢物的特性進行選擇。
安全填埋處置技術除了與填埋場襯層不相容的危險廢物外,可適用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當然,上述處置技術可單獨使用,也可組合建設。如焚燒裝置、安全填埋處置場、非焚燒裝置、焚燒 安全填埋處置、非焚燒 安全填埋處置、焚燒 非焚燒 安全填埋處置等,根據被處置的危險廢物種類及應用要求所決定。